在湘煤集團街洞公司原茶塘煤礦山坳里有一口山泉井,礦區(qū)常有居民挑井水喝,井水清涼里有一股子清甜,幾乎每個星期我都要用塑料桶挑一擔井水喝。
通往這口山泉井的小路,總有人維護,去年七月在井旁又豎了一根長約一米左右的鐵管,并用混凝土澆注。鐵管焊著兩排小彎鉤,彎鉤上掛上了一個塑料漏斗、一個塑料勺、還有一個木制長炳塑料勺。
從工具的配備來看,做好事者還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如果是用木桶裝水,用塑料勺搖水足夠了,如果是用塑料桶裝水,因為進水口很小,則一定要配上尖尖的漏斗,這樣裝水的速度與效率則會大大的提高,至于那帶長柄塑料勺很明顯是在干旱的季節(jié)用的,水淺時,帶長柄塑料勺搖水則會很方便。
筆者注意到鐵管上寫著功德無量,漏斗和勺子則用黃漆寫上了公用品,似乎在弱弱地提醒挑水的人們:做好事再小也是功德無量的事,即然是公用品,用完后就要歸還原處,更不能私自拿走,這無形中在昭示一種道德定力,更顯示了發(fā)自內心的制度約束,這種軟約束也許比硬性的規(guī)定更管用。
事實上這幾樣工具價值很小,值不了幾個錢,即使拿回去也起不了很大作用,下次挑水還要重新帶來,徒增煩惱,還不如將工具放回原處,于已方便,也與人方便。
今天一大早,我特的不帶勺去挑水,并且“公用勺”依然在那里,并且還多了二個塑料勺,一個不銹鋼勺,而且經過半年多的時間,勺上的“公”字依稀可辯。
一項好的制度需要的是管用、實用、好用,最好是制度的執(zhí)行給雙方都帶來好處,如果從心里擁護,好的制度則可以形成文化,還可以減少執(zhí)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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