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庙矿严抓中层干部下井班数和抓“三违”任务 | |||||
煤炭资讯网 | 2007-11-1 10:18:00 局矿快报 | ||||
一、下井班数规定 1、井下区队正职20班,副职取消平地工,副队级管理员15班。 2、生产职能科室正职18班,副职20班。 3、机电队队长15班,副队长(平地)15班,抓井下副队长取消平地工。 所有下井中层干部下井班数,月底以考勤室和安全信息中心隐患汇总表为基础,以调度室月末考勤为准,下井班数少一班罚10元,取消当月责任费。连续三个月下井班数达不到规定者,取消季度安全奖。 二、抓“三违“规定 生产区队、生产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两个抓“三违”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者,每抓一个,奖励30元,完不成指标者,少一个罚1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连续3个月完不成指标者,取消季度安全奖。哪个单位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取消本单位当月安全奖。 矿纪检委将按照规定,月底对中层干部下井班数和抓“三违”任务完成情况,严细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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