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乌峰镇“六抓”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 |||||
煤炭资讯网 | 2007-9-19 7:52:13 局矿快报 | ||||
本网讯 为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煤矿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云南省镇雄县乌峰镇党委政府始终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以“六抓”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抓安全意识: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主题之一,要求各煤矿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煤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以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抓安全投入:截止目前,该镇16对煤矿中12对煤矿实现了壁式采煤或正规循环采煤,10对煤矿采煤工作面实现了单体液压支柱或金属摩擦支柱支护;13对煤矿采面运输巷至煤仓采用刮板机运输,4对煤矿采用胶带输送机从集中运输平巷至地面一次性出煤;1对煤矿实现6000V高压下井,7对高瓦斯矿井的抽放系统安装工作已开始起动,所有煤矿均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配备了备用柴油发电机组;07年16对煤矿累计改造主运输巷和总回风巷4200米,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基本实现了翻拱砌碹、工字钢、锚喷支护,取消了裸体巷道。各矿均把安全投入作为必备的安全保障条件之一,07年各矿用于设备更新和安全投入的资金均在200万元以上。 抓安全责任:年初镇政府向煤管所和各煤矿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煤管所负责人和职工对煤矿实行分片驻矿监管;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技术负责人、特员、班组长、工人逐层对口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和细化了煤管所的监管主体责任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安全管理格局。 抓建章立制:煤矿春节收假后,煤管所就注重把好复工复产关,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年度采掘计划、灾害预防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实施责任追究有充分的依据。 抓隐患预防:煤管所每星期对每矿监察不少于1次,重点煤矿,专人重点把关,加大监管力度;煤矿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规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在总结大量煤矿生产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根本上遏制住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抓监督执法:煤管所代表镇人民政府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把住安全准入“门槛”,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措施,查处了煤矿企业在整改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且未导致事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9月,以煤炭工业局为主体,煤管所积极参与,共处罚了7对煤矿,罚款5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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