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泉煤业十条措施保国庆安全 | |||||
煤炭资讯网 | 2007-9-29 8:59:33 局矿快报 | ||||
本网讯: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的优异成绩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近日,川煤芙蓉集团珙泉煤业公司制定了十条新规定来力保安全,这十条措施是: 1、公司每天必须有一位副总以上领导在井下跟班和地面值班。 2、各科室每天必须由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在地面值班。 3、采掘队每天必须由主要队干(队长、书记、技术员)在井下跟中、夜班;辅助队每天中、夜班必须有队干下井检查。 4、管理人员外出请假,必须经分管矿领导同意;管理人员在国庆期间一律不准关手机,并保证随叫随到;跟值班不得脱岗,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处罚100元/次。 5、通风系统和机运系统必须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6、安监处在国庆期间将组织安全大检查。 7、国庆期间凡出现受伤和“三违”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倍处罚;三天内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由隐患队的队长亲自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安监处。 8、机关科室人员在此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下井进行安安全。 9、现场安全管理:跟班队干必须认真进行“三检查”、“三汇报”,填写班评估,及时处理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10、管理人员要加强对2262工作面的运架和防火管理、22区总风的维修、斜坡提升运输管理等几个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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