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制度有问题而是制度不落实 | |||
——谈驻矿安监员制度 | |||
煤炭资讯网 | 2010-7-7 6:55:39 头条 | ||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其记者所写的《中国驻矿安监员制度存缺陷》一文,认为驻矿安监员制度难担矿工的“红色生命保障线”之责,根本原因在于驻矿安监员制度存在制度性缺陷。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不是制度有问题,而是好的制度没有真正的落实下去。 洛阳“伊川矿难”事故发生后,有人讲4名驻矿安监员看不住一下非法生产的煤矿,这次呢,10名驻矿员“集体失声”。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制度不好吗?不是的,政府向煤矿派驻安全监督员制度,是在教训深重的煤矿事故中总结出的一项经验,也是矿工的“红色生命保障线”。制度是好的,但是没有落实到位。 今年3月15日,河南省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火灾,导致25人死亡。这家煤矿共有三名驻矿安监人员,另有两名新密市的科级干部“包矿”督察,矿主为何能在监管人员眼皮底下偷偷生产?追问这个问题时,因事故被免职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长裴国旗说:“没钱人管有钱人不好管。”当时,熟悉情况的矿工反映,驻矿安监员到煤矿后的待遇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安监员对矿主不冷不热,只要不干预煤矿生产,彼此相安无事,矿主甚至会酒肉招待,略施薄礼,有意拉拢;如果安监员对煤矿生产指指点点,矿主要么置若罔闻,要么横眉冷对。而矿主指示手下殴打安监员的事情也发生过,安监员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领导会把安监员调整到其他煤矿。 为什么矿主敢对驻矿安监员横眉冷对甚至是殴打呢?根本原因在于,安监员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领导会把安监员调整到其他煤矿,也就是说矿主打了安监员等于白打,没有什么后果,安监员所属单位领导没有给安监员应有的支持。试想,要是单位领导给其撑腰,给安监员一个说法,给打人的矿主应有的处理,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驻矿安监员没有执法权,发现什么问题只能向所属单位汇报,事实上是担当的所属单位的信息员的职责,如果领导不支持,那就只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了。 矿难发生,驻矿安监员是玩忽职守,还是“替罪羊”?驻矿安监员能真正监督住煤老板吗? 答案是肯定的,能,一定能,只要安监员所属单位的领导给其应有的支持。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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